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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5年来发放司法救助金83.8万元
本报讯(张庆庚 记者 任莉)记者日前从黔西南州晴隆县检察院获悉,2017年-2021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4件7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8万元,其中救助涉贫人数41人,金额34.1万元,救助涉未成年人22人,金额22.3万元,救助涉残疾人2人,金额8万元。
自2017年以来,晴隆县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以最高检开展《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群众,通过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突出救助重点,找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在转变工作理念方面,晴隆县检察院通过“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拓展救助线索”“司法救助程序前置,围绕检察环节开展救助”“转变思想理念,将司法救助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力抓手”三项有力举措,不仅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还优化提升多元救助效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创新工作模式方面,晴隆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创新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托管”等办理模式,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在突出救助重点方面,晴隆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优势,积极作为、主动融入,聚焦弱势群体,加大对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力度,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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