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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
公益诉讼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覃霞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近年来,黔西南州兴仁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履职方式,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明显。
  防控大气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兴仁市检察院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依法严控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近年来,兴仁市检察院发现在辖区内存在不同程度的秸秆焚烧现象,经立案调查后,该院向全市存在焚烧秸秆现象严重的乡镇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共20余份,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均积极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落实整改,并表示通过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已充分认识到开展禁烧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督促治理水污染打好碧水保卫战
  兴仁市检察院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出发点,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水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监督。
  近年来,共办理涉及水污染领域公益诉讼10余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污染水源地面积约650余亩。向法院提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督促增殖放流价值12827.45元的鲢鱼、鳙鱼育苗42500尾。
  打好碧水保卫战,水源地保护首当其冲,喝干净水、放心水,是群众的热切期盼。
  兴仁市检察院就鲁皂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垂钓和环境污染问题、东湖公园水污染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审查后,该院决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治理垃圾污染,有效保护饮用水源,确保水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整治工作,共劝返钓鱼人员160余次,清理水库垃圾约100公斤,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整改成效显著。
  事后,兴仁市检察院就水源地污染问题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水资源意识。
  保护土壤环境打好净土保卫战
  土壤是林业和农业发展的根本,是人居生活和野生动植物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部分。加强对土壤的保护管理,对维护生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兴仁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兴仁市辖区内有多家单位、个人违规占用林地和农用地,无序开采、非法占用导致生态环境和植被遭受严重破坏,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致使国家公共利益受到损坏,兴仁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进行立案调查。
  近年来,兴仁市检察院针对非法占用林地、农用地共发出检察建议160余件,共督促修建补植复绿基地5个,分别位于下山镇、潘家庄镇和新龙场镇,共完成补植复绿1470余亩,补种树木31.7万珠。督促相关主体分别对无序开采造成的水土污染、植被破坏等进行了积极治理和生态恢复,共计出资约9600余万元。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促进兴仁市土壤修复治理,为兴仁市支起了一把生态环境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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