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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本报讯(何添娣)“对不起,是我的错。”日前,在遵义仁怀市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诚恳地道歉,同时向被害人家属深深地鞠躬。
  据了解,王某某与张某某本是亲戚关系,两户人家关系融洽。今年7月,王某某无证驾驶自己的三轮摩托车搭载妻子及张某某到仁怀市。该车行驶至仁怀市某镇时发生侧翻,车上三人均受伤,张某某在送医抢救途中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随后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经仁怀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鉴于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事故使双方产生了隔阂,被害人家属认为谅解协议签订后王某某没有登门道歉,诚意不够。承办检察官多次听取双方意见后,决定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决定,并在当事人所在地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向群众开展了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法律宣讲。
  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是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仁怀市检察院此次举行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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