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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
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 曾明俊 记者 任莉
  近年来,黔西南州望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扶危济困、应救必救”为原则,从“三个坚持”出发,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全面、有效开展。
  坚持制度导向 夯实救助基础
  为了扎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望谟县检察院在健全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和强化内部协调机制做“文章”。
  在健全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方面,望谟县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沟通联系,争取财政支持,申请司法救助资金,为司法救助工作的全面推动奠定经济基础。同时,加强向望谟县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在案件受理审查后,对于符合救助的被害人,提前向望谟县委政法委汇报,对案件救助金额等相关问题进行事前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推进案件办理。
  在强化内部协调机制方面,望谟县检察院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主动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并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由控申部门对救助工作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提出救助意见、统一呈报审批。
  据统计,2018年来,望谟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35件,,共救助125人,发放救助金65.14万元。
  坚持服务理念 工作精准高效
  在望谟县检察院控申部门,有一个司法救助专台。它就是该院打造的“一站式”司法救助服务平台。望谟县检察院通过该平台,按照司法救助线索移交、告知、申请、审查、调查、审批、发放救助金等程序,既可以“零距离”服务群众。
  对拟救助对象,望谟县检察院检察官则秉持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工作理念进村入户实地考察,深入了解被害人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情况、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等,精准发力救助。
  此外,为了提高救助工作效率,望谟县检察院还通过转变救助方式,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将国家司法救助理念贯穿在批捕、公诉、控申等案件办理的各环节,做到“不漏一个人,多救一户人”。
  同时,望谟县检察院通过拓宽救助工作宣传途径,借助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平台,通过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定时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专项宣传与交叉宣传相结合,在县城、乡镇、村庄对司法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期限、救助流程等业务知识进行广泛宣传,使司法救助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坚持因案施策 多方联动救助
  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定期回访跟踪落实、以案释法解“心结”……这是望谟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望谟县检察院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从刑事被害人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出发,加强与社保、扶贫办、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工作、学杂费、低保、养老金等问题,扩大救助效果。
  而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望谟县检察院坚持定期回访跟踪落实,对救助对象尤其是重点贫困对象定期回访调查,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救助对象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同时,回访查看救助资金发放以及大额救助资金保管使用情况,确保救助工作落地落实。
  “此外,我们还以案释法解‘心结’。”据介绍,望谟县检察院要求,检察官在司法救助工作中要保持耐心、诚心和细心,通过向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释法说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结合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及时消除刑事被害人疑虑和抵触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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