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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检察院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1万余元
  本报讯(王扬银)近日,麻江县检察院依法打击一起针对企业犯罪系列案件,真正发挥检察护航产业发展积极作用,为企业挽回损失,阻止侵害扩大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保护更多潜在企业。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谯某某刑满释放不久,赊账在某某县开设“天天超市”,同时谯某某在县周边与生猪企业和个体户赊生猪肉贩卖,因周边群众和企业知晓其赊账贩卖不结账后均不愿再赊生猪给谯某某。于是,谯某某就到三都县、麻江县、惠水县、安顺市、贵阳市等地生猪厂,先支付前几次生猪肉款后,一次性要大量的生猪肉,之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结账,甚至不再理会生猪供应厂商以此拖欠,同时辩称系民事纠纷,被害企业苦不堪言。
  被害企业多次到司法机关申诉,为此麻江县检察院成立专门办案小组,走访被害企业通过调查和对相关事实关联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套路诈骗的犯罪事实,随即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达形成公安检察相互联络组,齐头并进逐步开展侦查取证,通过侦查引导固定事实后,迅速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阻止了犯罪嫌疑人继续作案,保护了更多潜在企业。案发后了解,涉案金额达到78万余元,同时帮助企业挽回11万余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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