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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首例袭警罪案当庭宣判
  本报讯(李另飞)日前,黔南州贵定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定县首例袭警罪案件,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网络直播,被告人周某某、被告人肖某某、被告人周某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
  据悉,7月6月20时许,被告人周某某、肖某某夫妇及张某某(肖某某弟妹)到贵定县公安局宝山派出所处理事情,因情绪激动对派出所在场民警表示不满,周某某遂冲进派出所大厅,用力推搡现场民警,其余民警见状随即对周某某进行控制。肖某某见民警控制其丈夫周某某,认为民警在殴打周某某,其便用双手乱打民警,造成三名民警面部、胸部、左手大臂、后颈部不同程度受伤,衣服扣子被抓扯掉。
  经贵定县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如上判决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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