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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法院牙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本报讯(卢景桃)日前,黔南州平塘县法院牙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7月23日,被告付某某在平塘县牙舟镇卡罗村卡罗卫生室排队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过程中未按要求戴口罩,身为医务人员的原告向其核实身份信息时其仍未出示身份证,继而双方发生争执,冲动之下,被告将原告朱某某打伤,导致原告住院治疗6天。事发后,村委会、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原告遂将该案诉至法院,要求付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787元。
  庭审调解中,被告认可自己冲动之下动手打伤原告,但认为原告诉请费用不合理,因原告辱骂被告母亲在先,才导致被告冲动打伤原告,原告应当自行承担一定责任。了解案情后,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宣讲了法律法规,分别细致地作了双方的工作,释明相关利害关系。最后,在法官的劝导下,被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应当用暴力解决纠纷的错误,并向原告表达了歉意,原告也当庭表示原谅被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付某某当庭向原告朱某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800元。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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