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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人民群众利益的“捍卫者”

  刘鑫,男,汉族,199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10月参加工作,2015年任毕节市大方县司法局百纳司法所司法助理员,2016年至今任大方县司法局凤山司法所负责人。
  刘鑫是基层治理工作的“排头兵”、是法治宣传工作的“宣传员”、是人民群众利益的“捍卫者”,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工作中,他强化以党支部带强,合作所带富,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两带三治”工作模式,将辖区的店子社区、银川村打造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8年以来,他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片区民警开展“千名政法干警下基层,法治惠民服务助脱贫”大接访活动,做到群众的诉求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期间,他走访群众263户,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30余件;他立足本职,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化解,三年来,共参与解决各类纠纷36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8次,调解纠纷23件,法律援助贫困对象2名,农民工维权2起,讨回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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