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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乌当警方跨省抓获命案在逃嫌疑人
  ■记者 王剑
  “我对不起受害者家属,我向你们道歉。我也对不起我的家人,你们不要管我,我该受什么处罚都是活该的……”12月4日下午,在外面逃亡了27年后的犯罪嫌疑人强某,回到案发地贵阳市乌当区后忍不住放声哭泣。
  当天下午4时左右,今年49岁的犯罪嫌疑人强某被民警押着从贵阳东高铁站出站,这也是他27年后第一次回到贵州。
  当天,在乌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田昆警官向现场媒体记者简要地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1994年11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接到一起报案,10月31日羊昌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20出头的男性受害者强某死在偏僻的一个地方。民警到达现场后勘查发现,强某头部、颈部被菜刀等凶器砍伤,尤其是颈部等处的伤口,是导致其死亡的主因,初步判定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现场抓获一名嫌疑人强某,其交代他没有参与动手,动手的是姚某和另一名强某。也就是说,该案涉及三名姓强的人,受害者姓强,动手的一名行凶者姓强,现场没有动手者也姓强。
  警方查明,在上世纪90年代初,3名强某和姚某共4人,纠结一起在贵阳以一些非法营生赚钱,在分赃过程中,动手杀人的嫌疑人强某,怀疑受害者强某把两三千元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多次质问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怨越结越深,于是就想到了报复。
  1994年10月31日下午五六点,姚某伙同其他两人以到朋友家玩的名义,把受害者强某从贵阳三桥约出来,打出租车来到案发地。在一个偏僻的路段,姚某和强某开始动手,两人持菜刀和其他凶器对受害者强某进行打击,最终导致强某当场死亡。
  由于当时到案的只有嫌疑人强某,姚某和强某已经逃往外地。此事就一直没有结案。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放弃侦查。
  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公安机关在今年获取到逃亡两人的信息,其中姚某在本省,而强某一直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最后的职业是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于是乌当公安重案中队的侦查员,前几日在强某就职的物业公司办公室将其抓获。最开始强某还狡辩问为什么抓他,后经审讯,交代了自己当年参与杀害强某的行为。部分侦查员在广东抓获嫌疑人强某的同时,乌当公安的另一部分侦查人员,对在本省的姚某和另一名强某也实施了抓捕。
  强某对自己当年的行凶行为供认不讳。他说,当天是姚某邀约他要给受害人强某一个教训。当时,他手拿大铁钉,也参与了对受害者强某的打击。但是,他并没有想到姚某要把受害者强某置于死地,后来看到姚某用菜刀对强某下狠手后,自己也没想到制止和劝阻。行凶后,他和姚某当日便开始逃亡。
  这些年,没有多少文化的他在外地以打散工为生,后来在惠东县和广东女子结婚生子。现在已经和前妻离婚,但两人育有一名孩子,今年已经19岁。
  自1994年强某参与这起凶杀案后逃亡外出,在外面胆战心惊地过了将近30年,当年22岁的他已经是49岁的中年人。受害者家属在他逃亡的这些年,已经是深受伤害;在老家,他的老父亲仍健在,正等他赡养;在广东惠东县安家的他,有一名今年19岁的孩子,也在等他抚养。
  想到这些,他忍不住放声哭泣,为自己当年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他说,他最对不起受害者家属,他要对他们道歉。同时,他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包括远在惠东县的孩子,还有在老家的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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