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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军地检察机关八方面开展常态协作
  本报讯(郎艳林)11月25日,贵州军地检察机关举行协作工作推进会,联合签订实施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协作工作进入实质化、常态化阶段。会前,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会见了与会代表。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余敏,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负责滇黔两省军事检察业务)大校检察长王亮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英主持。贵州省军区、武警贵州省总队等部队相关人员和贵州省检察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傅信平在会见时指出,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是军地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法治思想,共同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军地检察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加强与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推进新时代军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部队全面建设。
  余敏在推进会上强调,贵州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军地协作意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军队建设全局的高度,不断更新司法理念,着力提升军地检察协作配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中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认真办好各类涉军案件,为涉军案件办理开辟“快速通道”“绿色通道”,确保涉军案件得到依法、高效、高质量的办理,在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中做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创新协作机制,努力探索形成军地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发展的军地检察工作体系,在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中形成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军地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维护驻黔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王亮表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是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军地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检察战线弘扬“双拥”优良传统的具体举措,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将加强与贵州省检察院各检察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在军地检察协作领域做出有创新、有亮点、有实效的工作,把协作工作开展好、把感情维系好,打造“军地检察一家亲”的典范。
  会上,签订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与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贵州军地检察机关将在依法妥善处理涉军刑事案件、积极探索涉军民事诉讼监督协作、深化拓展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持续做好驻黔部队“军娃”保护工作、加强涉军涉检风险管控、共同服务部队全面建设、深化涉军领域综合治理、共促军地检察机关自身建设8个方面开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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