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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促老赖还款
  本报讯(记者 王剑)近日,贵阳市息烽县法院通过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陆某与其妻于2017年向某房开公司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位于息烽县城的商品房一套。但从2019年3月起,因陆某夫妇逾期偿还房贷,导致该房开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银行扣划4万余元保证金。
  经过法院调解,陆某自愿在2020年年底前还清所欠该房开公司本息合计5万余元。后因陆某不遵守还款承诺,该房开公司向息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陆某一次性支付所欠款项5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以及实地走访,对陆某名下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除了贷款购买并已抵押给银行的该套房屋之外,其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套商品房。
  房开公司考虑到陆某名下的房屋另有一共有人,也就是陆某之妻,并且已经抵押给银行,如果直接提起评估、拍卖,处置周期过长、程序繁琐,因此向法院申请暂时不申请处置该房屋。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将陆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予以惩戒。
  被法院“拉黑”的陆某不着急,日子过得也还悠哉,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行,就选择乘坐客车,银行、微信被冻结就使用现金交易……
  本以为可以一直这样过着躲债的日子,继续规避法院执行,但突然有一天出了“意外”。原来,就在案件结案后不久,陆某与妻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共同贷款购买的上述房屋归陆某所有,因此陆某急着更换房产证。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该房屋存在法院查封记录、无法办理,陆某这才着急找到该房开公司要求主动履行义务。
  在收到该房开公司的欠款结清证明后,法院第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解除了对上述房屋的查封,同时屏蔽了关于陆某的失信、限制消费信息。
  法律解析:诚实守信、欠债还钱不仅是道德底线,更是法律约束。随着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的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过,不仅会被公开曝光相关信息,限制高消费,对出行、住宿、买车、买房、旅游度假、子女读书等方面带来不便,还会被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对于还款义务,应该也只能做的是积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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