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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
■记者 张斌
  “用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帮助他人制作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上述行为涉嫌骗取贷款罪……”11月13日,毕节市纳雍警方向媒体通报:纳雍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以案为鉴,警醒广大群众合法借贷,切勿以身试法。
  银行核查发现猫腻
  今年9月28日,急着贷款的唐某拿着相关资料,来到某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5万元贷款。在其办理贷款过程中,唐某自称为某康有限公司某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经判断,银行工作人员怀疑唐某使用的贷款材料系虚假的,在向某康有限公司核实唐某身份的过程中,唐某中途放弃办理贷款,便悄悄离开了该合作社。
  据了解,某康有限公司收到银行的核查电话时,才知道有人冒充其公司工作人员,并出具了该公司虚假工资证明去办理贷款,随即向纳雍县公安局报案,请求警方帮助追查制作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嫌疑人。
  寻线摸排嫌疑人到案
  据纳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线索,最终摸排到骗取贷款的嫌疑人名叫袁某军,办案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公安局。
  袁某军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过程。据袁某军交代,其通过介绍让唐某成为贷款客户后,自己就找人帮忙做了一套某康有限公司的工资收入证明及虚假银行流水。在将这套虚假资料办理完毕后,袁某军遂将这套虚假资料提供给唐某,由唐某自行到银行去办理贷款,想以这样的方式帮助唐某向银行获得贷款。
  溯源深挖诈骗始末
  办案民警说,在审讯中,袁某军供述了其骗取贷款的始末:2020年初,袁某军在某贷款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认识了一个叫强哥(化名)的人,之后他通过强哥帮助,为他人骗取贷款并从中获取利益。
  今年5月底,强哥联系袁某军说,自己有渠道到银行贷款,让袁某军推荐几名贷款客户,推荐成功将付其一定报酬。随后,袁某军先后推荐了几个外地需要贷款的客户给强哥,其从中获取1700元报酬。
  今年8月10日,袁某军介绍高某为其做了一套某康有限公司的工资收入证明及虚假银行流水。高某拿着一套虚假资料,来到某信用社申请了5万元贷款,贷款成功后,高某按贷款金额一定比例报酬付给袁某军。
  今年9月15日,袁某军告诉强哥自己打算贷款5万元。之后,强哥提供了一套袁某军在某部门上班的虚假工资收入证明及虚假银行流水给袁某军。
  拿着这套虚假资料,袁某军来到某信用合作社办理了5万元的贷款业务。贷款已经到账,但因袁某军征信有问题,贷款金额无法成功提现。
  今年9月28日,袁某军与强哥一起,仍然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帮助唐某再次骗取银行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核查中,发现贷款存在猫腻。
  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刑拘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袁某军,因多次帮助他人联系、转交虚假证明材料到银行取得贷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骗取贷款罪现已被纳雍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称,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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