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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扶危济困显真情
   本报讯 一年多前,婷婷(化名)的父母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母亲被父亲刺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父亲被羁押。案件发生后,婷婷交由外公代为抚养,然而66岁的外公年老体衰,外婆重病卧床,家庭经济无稳定来源,使得这个本就摇摇欲坠的家庭陷入绝境。
  贵阳市息烽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婷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按照“首站负责制”工作要求,息烽县检察院主动告知其家属有权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20年11月,婷婷的舅舅代表其向检察机关正式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婷婷的情形符合《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符合法定司法救助条件,拟向上级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与此同时,息烽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相关单位,专题研究关于婷婷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事宜,经审议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救助金5万元的申请,并于2020年12月29日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救助后,息烽县委政法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婷婷进行回访监督,回访时婷婷家属提出希望当地政府根据婷婷的实际情况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息烽县委政法委在认真研判其诉求的合理合法性后积极协调属地办理,因婷婷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标准可达每月1200元,高于低保救助标准。为切实解决婷婷的实际生活困难,相关部门将婷婷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范围,2021年8月开始领取补助。
  如今,婷婷的生活又恢复了昔日的宁静,每天上幼儿园,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玩耍,舅妈成为了婷婷最依赖的“妈妈”,一家人其乐融融。司法救助,法暖人心。息烽县委政法委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方晴空,为婷婷的家庭带去了浓浓的关爱。
  据悉,为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延伸为民服务“触角”,息烽县委政法委严格遵循“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公开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一次性救助”原则,通过部门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大数据线上审核与会议审议相结合的多渠道救助方式,及时开展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用活、用实司法救助资金,全力以赴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急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息烽县于2014年成立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2021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发放救助资金共计6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人,其中涉及残疾人2人,未成年3人,让群众在急难险重时有盼头,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息烽县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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