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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再次酒驾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岳仕海 林继兰)近日,毕节市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联合五中队在大方县长石镇东风村路口处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往执勤点驶来,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便将其拦停靠边接受检查。经对驾驶人余某昌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驾驶人余某昌进一步核查时,发现驾驶人余某昌于2015年12月2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人余某昌再次饮酒驾机动车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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