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台江县检察院涉案财物清理处置率达100%
  本报讯(杨秀琼)为全面贯彻省检察院、黔东南州检察院关于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台江县检察院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彻底、分工负责的清查处置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对在合理处置期限内的物品,加快处置进度,并已经全部清理处置完毕,清理处置率达到100%,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启动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涉案财物的清查处置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要求由该院第三检察部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各部门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涉案财物的排查梳理,确保按时清理、处置到位。
  严格落实责任,合理分解任务。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摸清现有在库保管的涉案物品的情况,对于目前未超期在管的涉案物品,第三检察部与相关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再次认真核对物品性质、权属、物品数、价值等信息,并督促根据案件流转及诉讼进程,及时做好涉案物品的处置工作。
  加强配合协调,扎实推进工作。对于在清查中需要及时处理的涉案物品,该院第三检察部第一时间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通报,业务部门及时与相应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协商,提出了清查计划,并积极跟进落实。第三检察部全力配合业务部门清理工作,收到业务部门的处置清单后,及时办理出库手续,保障涉案物品顺利流转。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