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丹寨县法院诉前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本报讯(罗家燕)近日,丹寨县兴仁镇烧茶村三组的居民胡某一家和隔壁邻居周某一家带着怨气地来到丹寨法院,请求法院解决双方身体权纠纷案件。随即,由丹寨县法院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经初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关系,胡某诉称双方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胡某被周某打伤住院,胡某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4731.66元。调解中,法官洞悉到本次纠纷产生的根源并非简单层面的双方争执推拉受伤,而是双方因相邻土地间的排水沟修砌和双方房屋屋檐滴水交叉的问题长期结怨,本次胡某与周某再次因相邻土地水沟的修砌问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胡某被周某打伤住院。法官考虑到若简单处理好身体权纠纷后,并未能够从根本上妥善处理好双方矛盾,违背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阶段的初衷。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心理矛盾,法官在处理完身体权纠纷事宜后,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悉心疏导,进一步对双方相邻土地间排水沟修砌问题以及两家相邻屋檐滴水排水交叉的问题进行处理,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解。据法官了解,排水沟的问题之前经兴仁镇调解委员会调解过,当事人也提供相关调解材料,故法官在查看案件相关材料、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很快就找准了双方矛盾的焦点,制定了多种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后经双方各自与家人商量后,大致协议约定已达成。对于身体权纠纷的问题,周某表示调解当天即可支付胡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500元;对于相邻田地间的排水沟的问题,保持纠纷路现状不变,若胡某需要恢复老水沟,不得破坏周某的路坎,新恢复的水沟宽度不得超过80公分;对于住宅相邻房屋屋檐滴水的问题,双方均表示达成协议后,双方在7天之内各自将自家超出对方住宅范围内的屋檐进行整改。
  最后,该起因身体权纠纷走进法院大门的两家人,带着化解长达10来年积怨的意外收获满载而归。一场邻里纠纷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成功化干戈为玉帛,邻里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到邻里和谐、社会稳定。法官积极听取诉求、定纷止争,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