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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善意执行化解矛盾续亲情
  本报讯(唐铧)近日,锦屏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家庭成员之间排除妨碍纠纷,办理该案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承公正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因家庭财产分配矛盾长期结下的积怨,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刘某华、被执行人刘某森与案外人刘某屏、刘某东、刘某辉系同胞姐弟关系,2014年其父母修建的房屋因旧城改造被拆迁获得三套安置房,父亲去世后,母亲将三套房屋分配给了刘某华、刘某森、刘某屏,并办理了房产证。2021年交房后,被执行人刘某森擅自撬开申请执行人分配得的安置房,并对该房屋进行了部分装修。刘某华知情后急忙从江苏省赶回锦屏,于2021年6月向锦屏法院起诉,请求刘某森停止对该房屋的侵害,恢复房屋原状。2021年8月,锦屏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某森立即停止对该房屋的侵害并恢复该房屋原状。判决生效后,刘某森拒不履行排除妨碍义务,刘某华便向锦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森患病多年,已将自己享有的安置房变卖治病,现在无房屋居住,又因刘某华已外嫁多年,认为家庭共有财产分配不均而侵占了刘某华房屋,其兄即案外人刘某东、刘某屏、刘某辉也对家庭财产分配提出了异议,认为应享有父亲继承份额。该案本是执行排除妨碍,而在执行中家庭成员又对继承财产份额问题引发纠纷,案外家庭成员又拿了房屋钥匙,法院强制执行虽能暂时解决问题,但不利于兄妹间今后的长期相处且家庭矛盾依然存在。为妥善处理纠纷,执行法官分别邀请法院领导、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该案全部家庭成员进行调解,运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释之法理,唤醒各方对亲情的珍惜,最终,在多方的劝说调解下,5兄妹自行达成了对家庭财产的分配协议,家庭关系得以修复,兄妹感情得到延续,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贯彻善意执行,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不仅能为司法增添一份“温情”,也能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人性化的执行力。执行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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