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第05版:消防周刊
第06版:消防周刊
第07版:区域 行业
第08版:公益广告
标题导航
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非法营运”车超员超速酿悲剧
交警争分夺秒开道 护送断指伤者紧急就医
沿河自治县黄土镇“2021·6·6”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营运”车超员超速酿悲剧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兴文县太平镇驾驶人江某驾驶川E牌依维柯由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往云南省昆明市方向行驶,9时许,车辆驶入毕节市七星关区辖区内厦蓉高速1685KM+500米(泸州往毕节方向)处时,追尾碰撞康某怀驾驶的贵F号牌大型普通客车,引起两车起火燃烧,造成川E号牌依维柯车辆上驾驶人江某和乘车人刘某平、兰某、李某会、刘某珍、何某奎、张某君共7人死亡,乘车人叶某明、邱某、罗某武、沈某钊、何某贵共5人受伤,两车烧毁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驾驶人江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雨雾天气未降低行驶速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违法行为及过错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江某驾驶(使用)擅自增添座位和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核载9人,实载12人)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违法行为及过错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江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驾驶人江某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另通过深度调查,该车还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进入秋冬季节,雨雾天气多发,提醒广大司乘人员,雨雾天气驾驶车辆要降低速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安全文明驾驶,广大群众要坚决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交管局供稿)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