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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遗失声明
  本人张鸷(身份证号码:522103198806220023)于2012年6月30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F4组团4栋1单元15楼2号房源一套,首付款金额:150554元(收据号:NO.7039098),维修基金金额:10011元(收据号:NO.7039099),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本人周佳锦(身份证号码:522131199707100828),于2017年4月7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F10组团10栋1单元4-1号房源壹套,首付款金额:595327元(收据号:No.7018872)。按揭款金额:390000元(收据号:No.7021175)维修基金金额:19706.维修基金刷卡pos小票及缴存通知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F7571.备案登记表.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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