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分类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黔朝酒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铭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778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明区锦逸轩足浴馆:

  本委受理王道英、曾海英、王月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677-1768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阳麦克里奥鲁儒乐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振华、骆礼航、张超、张超亿、罗权、龙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817-1822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602民初1518号
白贞华:

  本院受理原告铜仁市碧江区博创桌椅店与被告白贞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02民初1518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调解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宇:

  本院受理原告雷冲诉被告王宇纠纷一案,即(2021)黔0602民初4259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2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坝黄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未至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