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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为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本报讯(陈贤 记者 任莉)为展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日前,黔西南州安龙县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7户15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救助对象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实际行动传递了检察温暖。
今年以来,安龙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结合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融合,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此,安龙县检察院加强内、外部的沟通协作,寻找救助线索,重点将目标放在原精准扶贫户及未成年人中,不断加大对因案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帮助贫困当事人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安龙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7户刑事案件受害人或亲属,主动沟通联系,积极宣传有关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通过逐级呈报,经贵州省委政法委审核,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分别给予他们国家司法救助金,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
下一步,安龙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内、外部的沟通协作,针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对获得国家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定期进行回访,形成闭环。同时,安龙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为民的情怀传送到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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