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社会 民生
标题导航
16岁少女“失联”两个月 警方辗转三省助团聚
图说新闻
租借银行卡“刷流水”挣钱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一男子为讲“义气” 包庇朋友醉驾被判刑
遵义公安破获一起新型专业洗钱犯罪团伙案
镇远县检察院检察长接访群众倾听诉求
盘州市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龙县检察院为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非法捕捞被罚 增殖放流补过
八旬老人赶集迷路 民警送他回家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盘州市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报讯(王孝尧)日前,盘州市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年10月8日,原告盘州市某木材经营部与被告吴某签订了《防腐木施工承包合同》,承包被告位于盘州市某酒吧的木屋、屋顶、廊架、仿真茅草顶等工程,工程总造价13.06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5000元预付款。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了全部工程,2018年12月1日原被告对工程进行了结算验收。后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向盘州市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认定和查清,当事人提供证据较为困难,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都要经过鉴定评估才能查清事实。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及时查阅了案件及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了解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了解该案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但双方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十分清楚,双方又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这给调解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经承办法官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双方在几无争执的情况下达成了相应协议:被告吴某支付原告盘州市某木材经营部工程款及违约金13.5万元,于2021年10月28日前支付2.5万元,剩余11万元从2021年11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1万元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盘州市法院综合审判庭始终秉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的工作理念,以真正做到定分止争为目的,强化调解工作开展,努力做到想当事人之所想,办好每一件案件。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