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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助困难群众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
  本报讯(何琳)日前,许某在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规定履行时限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17万余元。为了感谢帮助其解决揪心事的检察官付出的辛勤劳动,许某其及家人专程来到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团队送上一面“扶贫济困一心为民”的锦旗。
  2020年12月,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在开展“政法队伍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的工作中,发现许某受伤在家,经询问得知其晚上骑电瓶车回家途中被公路上方不明原因脱落的线缆挂伤,多方奔走均未得到赔偿,同时还面临无钱支付续医费用的难题。
  据了解,许某家住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系一般脱贫户。其及家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不能通过诉讼表达诉求。许某的情况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该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在查清事故责任主体,收集完善证据的情况下,及时支持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许某的情况,承办案件检察官团队还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协助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终使许某与相关责任主体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经承办案件检察官团队持续跟踪回访,相关责任主体终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兑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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