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标题导航
福泉市“四心”并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方协同联合开展个案帮扶共建活动
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听证
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助困难群众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
关于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及整治对策的探讨
图说新闻
图说新闻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27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助困难群众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
本报讯(何琳)日前,许某在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规定履行时限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17万余元。为了感谢帮助其解决揪心事的检察官付出的辛勤劳动,许某其及家人专程来到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团队送上一面“扶贫济困一心为民”的锦旗。
2020年12月,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在开展“政法队伍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的工作中,发现许某受伤在家,经询问得知其晚上骑电瓶车回家途中被公路上方不明原因脱落的线缆挂伤,多方奔走均未得到赔偿,同时还面临无钱支付续医费用的难题。
据了解,许某家住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系一般脱贫户。其及家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不能通过诉讼表达诉求。许某的情况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该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在查清事故责任主体,收集完善证据的情况下,及时支持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许某的情况,承办案件检察官团队还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协助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终使许某与相关责任主体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经承办案件检察官团队持续跟踪回访,相关责任主体终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兑现了赔偿款。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