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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135”智慧融合法庭成效初显
酒后无证驾驶酿事故男子被依法从严惩处
酒后无证帮朋友“代驾”司机被判拘役一个月
黔西南州持续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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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帮朋友“代驾”司机被判拘役一个月
■谭贤 记者 任莉
【案情回放】今年6月15日,黔西南州普安县谢某妹邀请朋友舒某等人到家中吃饭,席间谢某妹等人饮用了散装白酒。饭后,舒某等人又到某KTV唱歌喝酒,谢某妹、舒某均饮酒。次日凌晨一时左右,舒某等人从KTV离开,谢某妹认为朋友舒某平日驾驶技术不好,加上又喝了酒,担心其开车出事,自己虽然没有驾驶证,但驾驶技术娴熟,于是其自告奋勇,酒后给朋友舒某当起“代驾”,于是谢某妹驾驶舒某的小客车载着舒某等人从KTV往金桥百汇方向行驶。途中,谢某妹被民警拦停并查获,经抽血送检,其酒精含量为104.1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谢某妹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一案移交至普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妹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妹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日前,该案在普安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谢某妹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最后,谢某妹悔恨地说道:“这次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驾不仅影响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检察官提示】酒驾是最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之一,自醉驾入刑以来,执法、司法部门始终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查处和判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然而酒驾现象仍屡禁不止,不少司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酒后握起方向盘,走上危险驾驶的犯罪道路,导致一幕幕悲剧发生。时刻谨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法律底线和道德约束。酒后驾车不仅危害到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也免不了给自己带来严重伤害甚至牢狱之灾。“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司机朋友们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永远杜绝酒驾,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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