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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顺手牵羊偷包裹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
  本报讯(谢涓涓)近日,黔东南州凯里市法院依法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4月2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胡某某窜至凯里市文昌路某住宅楼,见四下无人,将被害人宋某放在该住宅楼大厅桌子上的一个包裹盗走,内有一双品牌的夜光精灵棉袜。经凯里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袜子价值1000元。
  此外,胡某某还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今年3月份在文昌路一出租电梯房的自助洗衣机内盗窃得三件男士衣物和盗窃他人包裹(内为火锅底料)的违法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累犯的情形及归案后的表现,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且因被盗窃的袜子已经被胡某某使用,依法责令被告人胡某某赔偿被害人宋某经济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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