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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道行驶酿事故无证摩托车驾驶员负全责
   本报讯(林继兰)日前,毕节市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归马线49公里加600米处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车人员受伤和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事发当天,驾车人马某评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马某沿归马线(金海湖新区归化至大方县马场)由贵州省大方县鼎新乡黑泥村往鼎新乡新场村方向行驶,17时09分许,行驶至归马线49公里加600米(小地名:鼎新乡则鸡嘎)弯道处时,与对向行驶而来的李某华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马某评、马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马某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违法占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马某评负此次事故全责。
  交警提示:按道行驶,不反其道而行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是出行时的安全保障。摩托车虽然体积小,机动灵活看似不会造成太大伤害,然而恰恰相反正因摩托车体积小更灵活一旦逆行,行人及车辆难以及时躲避,交通事故发生隐患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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