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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法院平浪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
  ■ 向冬雪 记者 罗翔
  近日,省高院表彰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黔南州都匀市法院平浪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都匀市法院平浪人民法庭在该院党组的领导下,不断探索、思考,充分发挥植根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以“德法”谱写了一曲“和谐乐”,先后荣获青年文明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黔南州示范法庭、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线上+线下”奏响“前奏曲”。为方便群众诉讼,平浪人民法庭搭建了法官工作站,在辖区每个村聘请诉讼联络员,在联络员处备有诉讼须知、诉讼指南、联系人法官及法庭的名单和联系电话等资料,且坚持巡回制度,到案发地的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审理,以案释法。
  2020年,平浪人民法庭在法官工作站办理案件300余件,占总收结案60%左右,其中50%以上的案件到纠纷地开庭或调解。另外,根据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实施一站式窗口服务、网上登记立案、网上开庭、预约立案等,让群众只“跑一趟”或“一趟都不跑”,大大降低外出务工当事人和距离较远当事人的出庭成本。
  整合资源奏响“协奏曲”。平浪人民法庭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等三大调解资源,成立以调解员为枢纽的化解涉诉纠纷团队,将送达、诉前调解、庭后调解、调查取证等审判工作与调解员的本职工作相结合,有效解决“送达难”“取证难”“调解难”等难题,大大节省寻找当事人的时间,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此外,平浪人民法庭还在一站式窗口设立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窗口,邀请调解委员会委员轮流坐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鼓励当事人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法官一般在24小时内作出确认。
  “明德法庭”奏响“交响曲”。平浪人民法庭以平浪镇本身固有的文化底蕴,构建以“明德平浪”为背景的“明德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加入了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元素,将法律规定、中国传统文化理念、村规民约、民族风俗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套较为完善、有效、系统的调解方式,真正让“明德法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邀请当地“寨老”“族老”以及德高望重的长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还针对矛盾较为尖锐的纠纷引入“人民合议庭”评议机制,借助村干部以及当地少数民族族长“明事实、威望高、易沟通”等特点,邀请其与法官在庭后当场组成“人民合议庭”参与案件评议。2020年以来,通过其调解成功化解纠纷10起。
  2017年,都匀市法院平浪人民法庭以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通过开展“争做学法小先锋”“青少年模拟法庭有奖知识竞赛”“家事案件以庭代训”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现已成为该法庭的一项重要传统。仅2020年,平浪人民法庭干警就进入校园宣讲17次,入户走访138人次,举办模拟法庭15次,开展以庭代训20次,为遏制辖区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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