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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
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提高监督质效
  本报讯(高灵敏 汪博)8月9日,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与汇川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对遵义某乐园有限公司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涉案海龟处置不到位,导致死体海龟存在不当流失或被破坏风险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磋商,共同研判处置方式,旨在用最少司法成本,取得最佳社会治理效果。
  去年7月,汇川区检察院收到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一份线索移交函,徐州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龟系列案中,有13只涉案海龟被销售至遵义市汇川区,被暂养在遵义某乐园。由于暂养条件有限,有3只涉案海龟先后死亡,仅剩余10只活体海龟。
  在汇川区检察院和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今年1月,涉案的10只活体海龟已被放生,但3只死体海龟仍保存在该乐园内,未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处置,极易受到污染和损坏。由于汇川区农业农村局对涉案死体海龟处置监管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后续移交工作,导致死体海龟存在不当流失或被破坏的风险,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潜在危害。
  磋商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同时,双方还就此案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整改,涉案海龟如何移交以及在全区建立健全海洋动物长效保护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会议记录》。接下来,汇川区检察院将结合磋商会的落实情况,决定此案是否进入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阶段。
  据悉,该案是《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施行以来,汇川区首例适用诉前磋商机制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沟通、对话构筑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平台,让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就问题如何解决进行深入磋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监督质效,创新了参与社会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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