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三都县检察院
“远程听证+异地送达”高效快捷便民
  本报讯(汤浩 记者 罗翔)“你在这些文书上签字、摁手印后寄到三都自治县检察院,不用特意跑回贵州一趟了。”“感谢你们的帮助,以后我会好好工作……”近日,在黔南州三都自治县政府驻上海稳岗就业服务中心安吉联络服务部(以下简称安吉联络部),韦某某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事要从近期三都自治县检察院办结的一起非法持枪案说起。韦某某是三都自治县都江镇某村村民,二十多年前其父亲在分家时将一支火药枪交给韦某某,后一直非法持有至公安民警到村寨宣传缉枪治爆工作期间,韦某某听完政策宣讲后主动上交自己保管的火药枪,经鉴定为枪支。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以韦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三都自治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补充侦查取证和进一步核实案件有关情况,办案检察官到韦某某所在村寨实地调查走访和询问有关证人,了解到韦某某拿到火药枪后一直存放在自己卧室妥善保管,期间从未拿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社会危险性较轻。韦某某为人老实本分,平时与他人相处和睦、友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韦某某的妻子在家照顾三个正在读书的子女,全家靠其务工收入生活。
  了解核实上述情况后,办案检察官认为韦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提交听证会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考虑到韦某某之前专门请假回来接受讯问,若再次请假回乡参加听证、宣布、送达等程序,耽误其在家具厂的工作,可能导致面临较大的失业风险,主办检察官决定让韦某某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听证。经与安吉联络部工作员联系有关事宜,在安吉联络部工作员的指导和帮助下,韦某某顺利参加了三都自治县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参加听证的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韦某某不起诉。三都自治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主办检察官再次联系安吉联络部代为宣布不起诉决定、解除强制措施决定和送达相关文书。
  此次与安吉联络部相互沟通协助,推进办案任务和稳岗服务工作,形成“为民办实事”的强大工作合力,是三都自治县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具体体现,通过在办案中用心服务、在服务中完成办案,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