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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法院非诉机制高效化解纠纷
  本报讯(罗永斌)7月12日,吴某和杨某到黔东南州从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但二人并无诉状。
  经了解,吴某向杨某出租车辆,杨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之后便失去联系。现在吴某找到杨某,二人便相约到法院调解。二人对案件并无争议,杨某表示目前无法一次性付清,要求分期支付,双方均同意调解。立案法官将当事人带到设立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委员会,由诉前调解委员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人员将当事人信息及诉求录入调解平台后,组织双方调解,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从当事人进入法院至调解结案,全程用时一个半小时,圆满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不收诉讼费,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这是从江县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从江县法院努力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工作方针,成立了从江县诉前调解委员会,诉调得到有效衔接。目前,从江县诉前调解委员会接受法院委派调解共447件,调解成功325件,申请司法确认71件,同期一审收案数量下降46%,一审案件下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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