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于2025年8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住有所居”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规范住房出租方面,《条例》规定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标准,不得打隔断分割出租,不得将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针对按间出租的房屋,明确了人均最低居住面积及消防安全设施配套要求。同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提出备案、信息公示、实名执业等要求,强化市场主体管理,打击“黑中介”“违规二房东”乱象。
为遏制虚假房源问题,《条例》还对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进行了规范,要求平台经营者核验发布主体资格及房源信息,不得为未备案或违法失信的机构人员提供房源发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