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陆坪人民法庭联合其他单位在陆坪镇文化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现场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通讯员 李雪 摄 ■通讯员 陈开阳
近期,正值生姜丰收季。本该是姜农们满心欢喜的时刻,只需采挖好生姜,静候收购方上门即可,然而他们的脸上却愁云密布。这是为何?
2024年9月,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人民法庭辖区内的大片生姜即将成熟上市。收购商黄某与三十余户种植生姜的农户统一签订了收购合同,合同约定由收购方黄某收购即将成熟的所有生姜,并且对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收购时间等均作出了相应约定。
到了约定的收购时间,收购商黄某安排货车前往生姜种植地进行收购。可未曾料到,合同中对生姜的质量标准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双方在验收时产生了严重分歧。收购商黄某在检查已挖出的生姜后,认为其中大部分都不符合他所认为的收购标准,因而只愿意挑选少量生姜予以收购。而姜农们则觉得生姜绝大部分都符合双方之前约定的质量标准,强烈要求黄某全部收购。如此一来,矛盾纠纷就此产生。
双方僵持不下,姜农们拦住黄某的货车不让其离开。黄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处理。因此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性质,公安机关在调解未能成功后,建议他们前往鼓扬人民法庭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鉴于此次纠纷涉及众多姜农,而生姜又无法长时间存放,一旦遭遇降雨,生姜便会在地里腐烂,从而损害姜农们的收入,也会影响收购商的生产经营,鼓扬镇党委在事发后迅速行动,组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干部赶赴现场进行调解。
法官在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分别向黄某与姜农详细剖析了双方所签订的生姜收购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耐心阐释诉讼程序、诉讼成本以及诉讼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之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同意收购姜农已经采挖出的全部生姜,随后双方当场解除了之前签订的生姜收购合同,而农户尚未采挖出的生姜,则可自行进行售卖处理。至此,黄某与三十余户姜农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鼓扬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将“背篼干部”精神融入法庭工作中,主动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将传统的矛盾纠纷“走进来”改变为法庭“走出去”,积极推动在辖区内形成“法庭+部门”“法庭+村委”“法官+干部”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