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字数:129 2023年11月28日 基层
  购房人朱胤灵,身份证号:522424198711173833,于2012年4月20日订购花果园三期Q区5栋3单元33层3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该套房按揭收据(金额337000元,票据号0000045470)及维修基金收据(金额9637.86元,票据号00279408)原件遗失,现声明房款及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