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07版
发布日期:2023年3月8日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赵清微
敢啃“硬骨头”敢挑“重担子”

  ■ 通讯员 刘力民 记者 罗翔
  赵清微,瓮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个立志将青春热血奉献给司法行政事业的司法干部,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以来,她凭借一股敢啃“硬骨头”、敢挑“重担子”的责任担当和“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宗旨意识,将司法为民的阳光传递给人民群众。2022年,赵清微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赵清微始终坚持以党建“1+3”基层治理模式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0年以来,在瓮安县105个村(社区)共培养了149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实现了每村10人的省级目标。
  在她的带领下,瓮安县司法局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将原来普法主管部门“独唱”,变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发展环境,2021年瓮安县试点推进11个“普法驿站”,深入探索“互联网+普法”模式,打破了传统学法方式和时间空间限制。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的优势,将“看书学法”变“听案学法”,推动群众从过去“定时学”“集中学”转变为“随时学”“随地学”“自主学”,让群众扫码有声学法,满足群众最根本的法律需求。
  2018年,瓮安县建成全省规模最大的“法治文化园”,2021年瓮安县荣获第三批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2021年瓮安县法治文化园纳入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编写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报告》中“探索创新”篇章,瓮安县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推动依法治县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不规范……曾经,一系列难点堵点影响着瓮安县法治建设的脚步。赵清微始终认为,司法行政工作要聚焦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复议应诉。
  瓮安县司法局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三项制度”培训,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牵头起草制定《瓮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高效推进瓮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事项法律事务性审查。推动出台了《瓮安县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办法》,目前,瓮安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复议案件无一被纠错,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此外,该局助力瓮安县人民政府荣获贵州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赵清微始终把为民服务的崇高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年来,她持续带领工作团队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组建村(社区)法律顾问、村支两委干部、联户长、网格员、调解员为成员的法律服务心贴心微信群105个,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1352个,逐步构建法律服务微信群与智慧司法服务平台联动互动。
  为打造群众指尖上法律服务,她积极推广“法治黔南·智慧司法”法律服务平台,让偏远乡村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法律服务。通过黔南智慧司法自助服务终端机申请法律援助125件,调解586件,法律咨询150人次,让群众真正享受到“零距离”法律服务。
  调解纠纷尽职尽责
  解决矛盾纠纷是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途径。赵清微说,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要始终将及时排查、化解、跟进、群众矛盾纠纷作为自己的终身职责。坚持以诉源治理工作为切入点,探索建立瓮安县“13358”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治调委、婚调委、诉调委等8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社会各方力量,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赵清微工作团队的努力下,瓮安县司法局注重发挥各方优势,积极探索第三方社会团体支持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新型工作模式,成立“瓮安县人民调解协会”,形成以政府保障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了瓮安县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汇集众智群力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服务总量达到12051件、成功率99%、履约100%,实现当事人零上访、零反悔。2017年,瓮安县荣获“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先进集体”称号。
  如今,法治瓮安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县跑出了瓮安“加速度”。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