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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贵州实践
——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代表
  ■ 通讯员 王家梁 王鹤霖
  “检察工作现代化如何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贵州检察工作现代化如何探索?”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贵州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贵州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主线,按照“高标引领、能动履职、数字赋能、赶超跨越”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思考和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探索贵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推进思想观念现代化
  踏上现代化新征程,检察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更高要求。必须更加注重政治统领、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更新法律监督理念。
  王永金说,检察工作现代化首先是法律监督理念的现代化。我们将紧扣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在履职要求上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深入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专项活动,实现向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转变。我们将紧扣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监督内容上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实现从“治罪”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转变。我们将在履职方式上坚持以“我管”促依法“都管”,充分运用国家法律制度,敢于履行“兜底”职责,实现从“就案办案”到“能动履职”的转变。我们将紧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需求,实现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我们将树立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在监督中既坚持法治原则、落实政策要求,又做到换位思考、注意方式方法,实现从“零和博弈”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转变。 
  “‘五个转变’是贵州检察工作适应‘时’和‘势’的调整,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变’是创新,是为了‘不变’,即‘守正’,守好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王永金说。
  推进体系机制现代化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检察工作现代化离不开“四梁八柱”的体制机制。
  王永金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格局已经形成。要更好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注重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促进贯通融合,打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比如在内部融合履职方面,贵州通过制定线索发现、移送工作指引等,推动检察机关各部门、各条线在办理案件时,主动发现并自觉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比如在对外贯通融合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支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推动建立检察建议向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制度,推动完善“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增强监督刚性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衔接方式、细化衔接内容,推动形成整体效应;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建立合作机制,探索对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融合;健全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法律监督司法处理与党纪政务处分衔接;着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共同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
  推进科技手段现代化
  数字检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和最大增量。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都需要通过数字化升级改造、提质增效。
  王永金介绍,贵州是大数据高地,检察信息化起步较早,政法协同互联互通平台、智能辅助、网上办公、检察官考核系统等得到了全国同行的认可。但也存在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系统建设与应用“两张皮”、数据建设滞后等问题。
  王永金表示,做好“数字检察”工作,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和软件开发、数据建设缺一不可,要坚持“三位一体”推进,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突出业务“主导”,业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都是责任主体,着力解决建用脱节、建管脱节“两张皮”问题。突出检察官“主研”,涉及检察业务、检察管理应用系统类项目要成立检察官研发团队,深度梳理业务痛点难点,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方案,构建业务规则。
  “通过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把数字革命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促进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王永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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