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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王莹
绿水青山的“守卫兵”

  绿水青山的“守卫兵”,就为守护人们眼中的那片绿。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王莹,她就是一名绿水青山的“守卫兵”,勇于坚持依法裁判和环保理念,从案件审理中探寻生态保护新路径。
  王莹走上环资审判之路,是从2014年7月开始的。当时,省高院指定播州区人民法院为首批“145”环境资源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王莹便踏上了这条环资审判之路。
  “三审合一”审判方式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和衔接,这一新的模式无现成的经验可循。王莹硬着头皮迎难而上,一边加强学习,一边实践办案,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实地勘察,深挖纠纷实质,提炼案件要旨,更进一步理解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深义。
  王莹在参与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案件中,她发现该案难点根源在于,被告单位如何践诺矿山复绿方案恢复林草植被,以达到期望的绿化成果。当她反复翻看卷宗,多次与职能部门、被告单位进行座谈时,在矛盾难点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契机,提出在刑事案件中引入矿山复绿方案,探索第三方监督治理的机制,打破了在补植复绿措施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管、运行的尴尬局面,使生态修复长青于审判时效之外。
  梵净山紫袍玉带石在观赏石界颇有盛誉,很多人都为能拥有一块紫袍玉带石而骄傲。在世界自然遗产梵净山下,就蕴藏着全球独有的矿藏紫袍玉带石稀有资源。
  在参与办理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贵矿藏遭受破坏行政公益诉讼案时,王莹发现所涉矿区被案涉公司以爆破方式破坏性开采,造成了稀缺资源、生态环境永久性被破坏的恶果,当地多部门相继介入调查。
  王莹等办案人员经过多次组织实地勘察后,为纠正当地一些人那种“靠山吃山”“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错误观念,判决确认被告人所涉行政行为违法,并同被告人厘清了履行环境修复治理的职责。后经组织回访,案发地及所在矿区已完成修复治理并验收合格。
  涓滴不遗,汇入江河,孜孜不倦,奔流入海。面对环境资源审判的新发展态势,王莹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不负黔山秀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勤劳与汗水谱写不平凡的环资审判故事。
  王莹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近年来,她参与编写的刑事判决书获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环境资源类刑事裁判文书特等奖;撰写的案例分析获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二等奖、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三等奖;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院岗位大练兵先进个人、最美基层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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