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打硬仗,能办铁案,多年来无发回重审、无错案。这就是安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天香的“女汉子”“铁娘子”形象。
出生于1987年的杨天香,现任安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12年8月,杨天香经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安龙县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她选难案、办大案、办铁案,团结带领刑事审判庭干警依法独立公正办理刑事案件,切实肩负起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审判职责。
参加工作以来,杨天香5次被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先后被安龙县人民政府评为“综合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被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评为“黔西南州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员额法官”,被最高法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树立服务意识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每当一桩案件在手,杨天香都会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便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一心为民。她始终秉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裁判理念办理案件,针对被告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刑事政策”,确保每个案件的公平正义。
自觉深挖内生动力,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严守案件审限底线,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守刑事证据规则、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推进量刑公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考验,这些都是杨天香办案的基本准则。2019年至今,她审结各类案件650余件,每年结案率均为91%以上。
针对承办的刑事案件,杨天香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尺办理每一桩案子,多年来无发回重审、无错案,严格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她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勇于分担民事案件,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调解优先、审判及时,促进及时赔付。
她还常常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率达到60%以上,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为民司法、便民司法。
坚持能动司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天香主动申请担任黑恶案件主办法官,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办或参与审理了5起涉黑恶案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60余人。
其中,杨天香在办理一起10名被告人犯盗窃罪、抢夺罪、故意伤害罪案件时,其中5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在庭审过程中,她依法为所有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时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耐心、细致为10名被告人开展普法宣传,10名被告人均表示会积极悔改,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以后绝不再犯。
同时,她还积极组织原告人及被告人亲属针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被告人亲属针对被盗财物进行赔偿,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多名被告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使破裂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最终该案8名被告人判处实刑、2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判决后10名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均未上诉。
杨天香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巡回审理,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她办理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件中,鉴于广大村民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认识不足,她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到被告人所居住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特邀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干部、群众等100余人进行旁听,使他们与庭审零距离接触。通过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大家充分认识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这一行为的严重性,使其深刻明白毒品的危害性,自发形成拒毒、禁毒的良好氛围,更有利于从源头遏制毒品犯罪。通过以案释法,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活动,坚决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确实维护社会安定,真正让巡回案例审判成为“法治公开课”。
针对年迈、身体不便的当事人,杨天香多次组织巡回审理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方便当事人诉讼。巡回审理让真实的案例给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们敲响警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
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在开展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杨天香还担任安龙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多次针对该校聋哑、智力偏低学生,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从学法守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反恐防暴、校园欺凌等方面给他们上法治课,让这些特殊群体在学法守法的同时健康成长。
她还积极投身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非治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对服刑人员进行回访等;多次联合检察院到海子乡、笃山乡、洒雨乡等乡镇,对党政班子及村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帮助包保户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