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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
法治赋能守护青山绿水
毕节市社区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办事。
■ 记者 岳端
毕节市是全国唯一一个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试验区。近年来,毕节市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绿色为本,构建法治生态“同心圆”。
坚持立法引领,制定《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与六盘水市共同制定《毕节市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通过立法巩固加强生态风景区保护长效机制,制定《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着力让乡村环境“留得住青山,记得住乡愁”。
严格执法筑牢“生态之基”,推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网格化管理,明确环境监管“路线图”“责任链”。建立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聚焦乌江、赤水河等重点流域,与贵阳市、遵义市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2022年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61件,罚款2076万元。
实施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完成《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5部,探索环保督察整改、补植复绿等执法司法衔接互动模式,在全国率先出台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制度,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生态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威宁草海环保整改成为正面典型案例,得到国家生态环境部肯定。
制定《毕节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毕节市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林业碳票改革工作方案》《毕节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探索“以碳代赔”修复生态新模式,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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