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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金代表:
做实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的“贵州探索”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贵州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法律监督稳中求进,既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又注重质的有效提升,着力从六个方面做实做优。
  依靠党委领导,强化监督保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在党委领导下着力打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同时,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支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注重贯通融合,破解监督难题。建立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衔接方式、细化衔接内容,推动形成整体效应;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建立合作机制,探索对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融合;健全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法律监督司法处理与党纪政务处分衔接;着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共同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水平。
  探索案件化办理,优化监督方式。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将诉讼活动监督、案件复查、评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等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转变为“办案”模式,解决监督随意性大、权威性不高等问题。按照最高检实质化审查要求,落实自行补充侦查、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公开听证等办案举措,推动法律监督案件办理由“虚”变“实”。
  深化专项推动,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领域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纠正或者监督整改,通过“抓系统”以点带面、深挖彻查,扩大监督战果;通过“系统抓”堵塞漏洞、打防并举,深化行业治理。
  推动融合履职,凝聚监督合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条线树立“一盘棋”意识,制定线索发现、移送工作指引,突出调查核实,努力把跨部门案件线索转化成高质量的监督成果。
  创新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实战实用原则,突出一把手“主抓”、业务“主导”、检察官“主研”,抓实数据建设,研发一批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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