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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妇联”携手传递司法温暖
  本报讯(通讯员 龙家莉)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和黎平县妇联携手联动,对坝寨乡某村困难妇女石某某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与县妇联、乡政府、村民委等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到石某某家中调查走访。经核实,石某某家庭共四口人,其中有60多岁的老人、读小学的女儿和4岁的儿子,仅靠石某某一人在深圳务工收入生活。黎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石某某家庭困难,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监护人,符合司法救助金申请规定,该院将帮助石某某完善申请材料,完成审批手续。黎平县妇联表示,今后将重点关心石某某一家,如有符合妇女创业或临时救助等条件时给予帮助。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妇联还就如何协作,共同落实两家联合行文的《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开展了座谈讨论,并达成共识:将持续加强检察与妇联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多元救助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做到应救尽救,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家庭走出困境、渡过难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司法救助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调查走访和座谈。参与调查走访和座谈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协同妇联组织共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办案效果好,彰显了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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