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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航青春“益”起来
   本报讯(记者 熊瑛)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省司法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民政厅、团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构建专业化监管、精细化教育、多元化帮扶的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提升监督管理质效。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矫正方案侧重思想帮扶、行为帮控、困难帮助。加强与监狱、戒毒所深度衔接合作,发挥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贵州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等单位的科研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相关理论研究,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注重教育帮扶实效。邀请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等单位部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课”“道德课”“公益课”“亲情课”,依法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建立良好关系,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省司法厅“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专业优势,依托省检察院“守未联盟”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云平台和团省委“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活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
  落实信息保密制度。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单独存放并有专人管理,矫正期满后对其矫正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信息依法封存。通过签署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等形式,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奖惩信息的保密责任。
  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互通机制。检察机关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决定逮捕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存在违法情形或安全隐患的,检察机关视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制发检察建议。
  组建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库。总结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培育成功矫正典型案例,收集和挖掘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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