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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贵阳市教育局:
黎平:普法宣传亮“绝活”
开学季 学法浓
禁毒知识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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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贵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观察
■记者 杨情丽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
2022年5月1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择优选聘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等专业人士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权益维护以及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贵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推进“送法进校园”全覆盖、常态化,形成了部门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凝聚起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发挥政法部门的优势,用政法的力量织密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网”,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寓教于乐趣味多让校园法治教育更走心
2月20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英、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秀英,作为镇宁思源实验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一起为该校学生送去了“法治第一课”,带领大家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卡”。
在基地讲解员的耐心讲解下,全体师生不仅系统地了解了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毒品危害等法律知识,还通过观看视频、参与游戏等方式学习交通、消防、环保、卫生等安全知识。“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培养同学们对法治的兴趣,在寓教于乐中增强规矩意识、安全法治意识,懂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远离不法侵害。”刘秀英介绍,要运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法治课的内涵,在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育规律,提供“点单式”课程服务,通过实地参观各个普法教育基地、观看微电影、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新型普法方式,让法律意识深入青少年心里。
除了镇宁思源实验学校,龙里县中排小学普法活动也开展得如火如荼。
“同学们,准备好和我们一起唱《法治拍手歌》了吗?”
“准备好了!”
……
龙里法院员额法官朱二胜作为龙里县中排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该校40余名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为了让同学们把法律知识记得更牢固,还特地编排《法治拍手歌》,实现寓学于趣,让校园法治教育更走心。
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全省像王英、刘秀英、朱二胜这样的法治副校长步履不停走近低龄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他们以“一个不漏”的态度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罩”。全省各地中小学也积极探索普法新形式——联合电视台制作少儿普法栏目,以案释法;将法治教育与正常教学无缝衔接,实现“督导不替代”;结合学校年度法治教学大纲,设计开发体验式普法系列课程……通过强化学生法治意识,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对“甩手家长”说不将未成年人家长纳入“普法圈”
“如今,社会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来自我们家长、家庭教育的棘手问题也越来越多。以前教育孩子经常言辞过激,责骂时不管不顾孩子的感受,导致亲子关系僵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毕节市实验学校一年级家长王荣梅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一普遍现象,学校针对不同年级家长,每月集中授课,邀请法治副校长等专业老师以生动典型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据了解,毕节市实验学校通过法治副校长对学生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也将家长纳入“普法圈”,引导家长树立重视家庭教育的法治观念。
为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威宁自治县第五小学也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每个学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邀请家长走进校园、走进课堂,为孩子们现身说“法”。在家长、孩子和老师的共处互融中,寓“法”于景,寓“法”于乐,以达到家庭、法律机构、学校联动的普法育人机制。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链条中的重要环节,是孩子心灵的港湾及战胜困难的勇气来源。为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全省各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与学校教师紧密配合,发挥自身优势,改变往日一贯的“灌输式”宣传方式,在坚持会议宣讲、资料宣传、标语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增加讲解短视频、推送微信群、赠送法律书籍、建立法律图书角及以案释法等师生家长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地开展宣传,真正做到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添砖加瓦。
参与学校深度治理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法治副校长的设立对于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综合治理校园周边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黔西市谷里中学副校长裴昌平告诉记者,为了让法治副校长名副其实,学校不仅邀请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还主张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化解学生及家长的矛盾纠纷,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确保校园和谐平安稳定。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历来是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其实早在2003年,中央综治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全省各地开始为学校配设法制副校长。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正式将“法制副校长”更名为“法治副校长”。从“制”到“治”,法治副校长不仅称谓变了,职责也由单纯普法走向了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全方位守护。
2022年5月1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法治副校长”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办法》指出,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此外,法治副校长还需参与安全管理,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让法治副校长的履职,不仅停留在了法治宣传层面,还在“实质化”方面得到进一步延伸。
“《办法》的出台,成为我们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指挥棒’,意味着法治副校长的角色不再局限于单一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而是更系统地为学生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凯里市舟溪司法所负责人、舟溪小学法治副校长陈夕幻告诉记者,要求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深度治理,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普法只有“接地气”,才能“有人气”。近年来,贵州省教育厅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截至2022年底,全省公安系统选派1.35万余名民警、检察系统选派2083名检察官、法院系统选派1173名干警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会同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着力提高了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精神真正抵达孩子们的内心,构建起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保护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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