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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检察+妇联”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
  本报讯(通讯员 孙媛 唐文菊)“谢谢你们检察机关和妇联领导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和帮助。”都匀市平浪镇谷新村村民汤某花含泪对前来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核查的检察官和妇联领导说道。
  近日,都匀市妇联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谷新村村民汤某花的儿子陆某杨是家庭唯一的顶梁柱,陆某杨在返乡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根据《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都匀市妇联都匀市残联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妇女、儿童、残疾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联动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可能符合“因案致贫”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条件,都匀市妇联立即将该线索移送至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救助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该市妇女联合会、石龙社区办事处、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来到谷新村平寨组陆某杨家中对其家庭困难情况了解核实。
  “陆某杨家原本有6口人,除了夫妻俩,就是两个孩子,大儿子刚刚毕业不久没有工作,小女儿还在读书,两个老人都已经80多岁,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家里就断了收入来源,整个家都要垮了。”谷新村党支部书记莫宗相谈起这一户的家庭情况一阵唏嘘。
  检察官与村支书及受害者家属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帮助受害者疏解心理压力和顾虑。并向陆某杨的妻子金某妹及其家人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的具体规定,并帮助他们准备申请救助材料。
  一直以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强化与都匀市妇联救助线索及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和妇联的各自职能优势,扩大救助困难妇女线索来源,衔接落实多元化救助机制,贯彻“应救尽救”原则,切实为保护“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妇女合法权益筑起司法救助“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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