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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 推进戒毒执法
本报讯(通讯员 陈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质量。近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深入戒毒管理区内,实地查看戒毒人员生活、习艺、学习和康复训练等情况,开展法律监督。
此次监督检查中,检察官通过查看检察官信箱、核查工作台账、审查入所出所强戒人员档案等,对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是否规范、强制隔离人员权利救济渠道是否通畅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与部分戒毒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再次对强戒人员申诉渠道等进行宣传。
“为这名戒毒人员办理变更为社区戒毒是否符合规定?”检察官查阅强制隔离戒毒卷宗材料并提出这样的疑问。“马某是动脉瘤患者,高血压三级,甲亢患者,贵黔医院已经下过三次病危通知书,经执法会讨论一致认为,该戒毒人员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根据相关规定并报公安机关审批,我们为其变更为社区戒毒。”戒毒所民警介绍道。
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定期开展巡回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份,移送其他地区戒毒人员脱管问题案件线索6件,向其他区县检察机关移送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案件问题线索18件。
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促进检司双方“肩并肩”“面对面”不断提升戒毒场所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监督和戒毒执法共同发展,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为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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