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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省委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张涛
近年来,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目标,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法治贵州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健全完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
坚持党的领导 强化统筹部署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贯彻落实好法治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从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高位推动、统筹部署法治乡村建设,有力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深入推进。
加强顶层谋划。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省委一号文件统筹部署,并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作为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组织实施。
加强制度设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贵州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乡村依法治理等方面,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十大主要任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具有长期指导性和现实操作性的行动指南。
加强考核问效。细化法治乡村建设指标任务,并将其纳入法治贵州建设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倒逼市县两级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从工作机制上保障法治乡村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聚焦重点领域 把握关键环节
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涉及面广,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领域各环节,只有在全面统筹规划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才能实现重点突破、促进整体提升。
狠抓立法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以良法保障乡村善治。编制《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将农村供水、畜禽屠宰、传染病防治、气象灾害防御等立法项目纳入规划统筹,加快修订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立法调研论证。完成地方法律援助条例修订,降低援助门槛、拓宽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狠抓执法监督。加强农村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于促进涉农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义重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提高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造生产经营许可证、无证生产农资、经营销售无证农资产品、制售假冒农资等违法行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狠抓司法保障。加大农村地区司法保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各方力量加强诉源治理,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狠抓法律服务。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为此,要加大农村普法和法律服务供给力度,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八五”普法讲师团、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深入农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最大限度为村民提供便利。
注重示范引领 抓实有效载体
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先进带后进,对于积极有序全面建设法治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应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重要载体,以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标杆,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当前法治贵州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机制。
突出激励带动。充分发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样板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选取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省市县三级匹配相应的创建经费,从“软件+硬件”建设两方面进行升级打造。
突出融合创建。指导各地充分结合本地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旅游发展等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国家级基层依法治理特色示范点。
突出项目带动 创新方式方法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是建设法治乡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突出项目,创新方式方法,在着力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效能上下功夫。
帮扶村级产业振兴。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作用,着力解决山区农特产品销路不畅等问题,在挂帮点沿河自治县大力实施“互联网+”市场营销项目。申请“黔云沿丰”商标,制作系列农产品,建立沿河四季农产公司,推动沿河四季农特产品出山,大力发展乡村名木古树保护等绿化项目,并将其纳入省级项目资金库,进一步开拓经济产业。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法律明白人”实体化培训基地和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打造全省统一的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平台,对每一位“法律明白人”建立个人学习培训档案,实行分类台账化管理,推动培养工作精细化。
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司法所。将司法所打造成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安全稳定、公共法律服务的主阵地,确保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层根基,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贵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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