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在村寨开展法治宣传。 ■ 记者 黄祖祥
5年来,毕节市两级法院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优化人民法庭建设、强化民生权益保障、细化诉讼便民措施、深化法治毕节创建,推动司法为民更有温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2018年以来,毕节市两级法院获评全国先进集体6个,全国先进个人11名。
优化人民法庭建设
“我们兄弟俩很感谢特邀调解员邹正军,要不是他为我们说法讲理解开心结,我们或许至今还闹得不可开交。”大方县达溪镇新寨村村民徐甲(化名)感激地说。
徐甲因其兄弟徐某占用其土地为便道通行,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遂将徐某诉至达溪法庭,请求判令徐某恢复土地原状。
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法庭接收此案后考虑到兄弟亲情,遂委派特邀调解员邹正军进行诉前调解。邹正军通过电话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涉案土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在勘察的同时还邀请原、被告的父亲出面进行协商。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徐某承诺将土地恢复原状交给徐甲。此次纠纷圆满化解后,法庭回访双方当事人时,两家已恢复以往的和睦,兄弟二人异口同声的表示对特邀调解员的感谢之情。
近年来,达溪法庭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诉前调解从群众不了解到群众乐于接受转变、诉讼案件从成倍上升到大幅下降转变,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达溪法庭取得的成绩,是毕节市两级法院优化人民法庭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毕节市两级法院优化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数量从63个增设到74个,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偏远行政村等设立法官工作站242个,通过“板凳法庭”“院坝调解”等生动形式在乡村巡回审理案件2.2万余件,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获得法律服务。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
“以爱之名、守未之光。少年法庭法官的责任不仅限于判决的公正,更在于感化引领、教育挽救未成年罪犯的同时,保护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赫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梅说。
徐梅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70余件,无信访、无投诉、无错案。因工作成绩突出,2022年,徐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先进个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毕节市两级法院强化民生权益保障的工作之一。
5年来,毕节市两级法院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理教育、住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赡养抚养等民生领域案件约5.7万件。
细化诉讼便民措施
“在网上就可申请立案,不用到法院就可通过网上缴费,确实太方便了。”毕节市市民周某谈起数年前经历的一起维权案件,对七星关区人民法院竖起大拇指。
近年来,毕节市两级法院细化诉讼便民措施,开通民营企业、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绿色”服务窗口,着眼细处传递司法温度。同时,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5年来,通过网上立案约6.1万件,网上缴退诉讼费3.45亿元,减少群众往返奔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其中,因工作成绩突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深化法治毕节创建
“通过旁听巡回法庭的案件审理,让我们知道父母不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七人民法庭在石门乡新民村社区服务中心开庭审理一起“控辍保学”的监护权纠纷案后,前来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表示道。
这是毕节市两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把庭审活动送到老百姓身边,将法律条文变成直观生动的现场法治宣传教育,群众身临其境了解法庭审理过程,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的真实写照,也是毕节市两级法院深化法治毕节创建的一个缩影。
深化法治毕节创建,毕节市两级法院硕果累累。其中,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的“公正司法天平工程”在法治毕节创建收官验收中获得满分;坚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一起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优秀典型案例;2019年至2021年,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3年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