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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进KTV,违法!
未成年人禁入KTV“苦心”当解
护佑青春还需有法所依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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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佑青春还需有法所依
■徐雪飞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该部法律的颁布及其有关条款的出台,应该说,从社会的层面看,不管是未成年人教育主责者的家长,还是致力传道授业的学校,都是乐见其法并击节叫好的。
想一想,一个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身处不足十八岁的青春年龄段,本应该埋首书堆广览博阅、学习积累追求进步,却顺遂欲念、放纵不拘,整天沉湎迷恋于网吧酒吧、辗转浪迹于歌厅舞厅,书不读而自废“武功”,德不修而行为不端,面对如此乖戾逆子,无论落到哪个人的头上,你说,谁又能视而不顾、谁又能不痛心疾首呢?
法律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价值,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法方能守法。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宗旨,不啻修篱筑栏,为广大未成年人不受无良诱惑避免误入歧途竖起了一道“闲人莫入”的硬性警示牌。
的确,作为成年人社交联谊、休闲放松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懵懂无知心智未开的未成年人频频涉足其中,往往有百弊而无一利。因为未成年人是非判断水平低、遇事的自控能力差、社会免疫力不强,龙蛇混杂、良莠难辨的娱乐场所里,那些红男绿女的封闭环境,那些低俗不堪的打情骂俏,那些高分贝充斥着爱恨情仇的靡靡之音,那些渲染着荒诞、淫乱和暴力的游戏文化产品,分明就像“精神鸦片”,严重侵蚀着未成年人白璧无瑕般纯洁的心灵,也让无数未成年人在青春的无度透支中痛失了美好的未来,甚至为有一天的违法犯罪、锒铛入狱埋下了遗恨无穷的隐患。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有言:“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泱泱中华五千年的发展历史中,无数贤人先师忧国忧民之余,都对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寄予了无尽的希望。
春归如过翼,一去无痕。人生智识的开发和文化修养的累积都必须从小开始,否则,正如古人“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之类难以尽数的诗句所劝导的那样,到时就会“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人无志不立。生活在如今这个飞跃发展又幸福快乐的时代,行进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广大青少年要勇敢担起建设未来的重担,树立远大理想,把更多时间用在勤奋学习多掌握知识上,把更多时间用在珍惜光阴加倍努力上,立志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这是每个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来自家长、学校和更大社会层面的期望之所在。须知,理想不是空想,责任需要担当。理想和责任来自于艰辛的劳动、来自于知识的力量、来自于可贵的进取心和巨大的创造力,而不是把宝贵的青春无谓地消耗在庸俗的声色犬马和无度的安逸享乐之中。就此而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心怀民族大义,立下宏伟志向,周恩来这句从小自勉自励的话依然应该成为今天广大青少年立誓富国强民的巨大精神动力。
诚然,今天的社会更开放、包容性更强,人们在工作学习之余也有更多层次的生活需求,但凡事都有红线和底线,所谓“各在其位,各行其是”,不同人生阶段肩负着不同的人生使命,作为开启心智的重要人生节点,更多未成年人的该当所为者是读书学习,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更多未成年人该当拥有的世界是浩瀚无垠的知识海洋,是学校里书声盈耳的教室和家里面满柜典籍的书房。天下为人父母者无不抱有一致的情怀,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殷期待下,如果放任未成年人长期光顾流连成年人也未必不受诱惑的娱乐性场所,一旦误入歧途成瘾成性之后,“树小扶直易,树大扳伸难”,路走歪了道跑偏了,到时想要救偏补弊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所以,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它不仅界定和规范了有些社会行业的市场行为,也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者和教育机构起到了有效的警醒作用。更主要的是,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为该当所为,我们从这部法律里看到了更多人性的光芒和成长的希望。的确,破土的小苗需要扶正,稚嫩的青春需要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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