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聪:

加强非诉法律人才的培养

视界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无讼”是中华法律传统中最深厚的文化底蕴,新时代语境下“无讼”文化培育应当与时俱进,与现代法治精神融合起来,在纠纷预防化解过程中植入现代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意识,夯实诉源治理的社会土壤。而法律人的改变首先必须从法学教育做起,我国法学教育亟待改变单一的司法中心主义人才培育模式,加强非诉法律人才的培养,为国家输送多元化法治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