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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让小纠纷止于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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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诉源治理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建议将诉源治理纳入普法规划
加强非诉法律人才的培养
不断激发诉源治理新效能
诉源治理深耕细作为百姓点亮实质解纷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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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聪:
加强非诉法律人才的培养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无讼”是中华法律传统中最深厚的文化底蕴,新时代语境下“无讼”文化培育应当与时俱进,与现代法治精神融合起来,在纠纷预防化解过程中植入现代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意识,夯实诉源治理的社会土壤。而法律人的改变首先必须从法学教育做起,我国法学教育亟待改变单一的司法中心主义人才培育模式,加强非诉法律人才的培养,为国家输送多元化法治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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