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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检察院“四步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廖仕梅 黄银丝)为促进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有效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情况,近期,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四步走”,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第一步:查看档案、走访询问。在开展日常检察监督工作时,该院不仅采用了常规的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情况等方式,还把走访询问的方式加入到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矫正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走访、询问、调查,以便更全面的了解社区矫正执行情况。
  第二步:检查轨迹、记录归档。该院通过调查,核查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并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中记录情况进行比对,查看社区矫正机构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如报到、请假、学习等记录情况的真实性。
  第三步:查询记录、矫正情况。该院到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查看社区被矫正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违法犯罪等记录,查找在矫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及违法犯罪情况等。
  第四步:数据统一、严防漏管。该院将检察工作系统中社区矫正台账与都匀市司法在矫对象台账进行比对,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人员基本情况,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漏管的情况。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四步走”,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执行效果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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